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17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前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应的证书,否则取消资格)、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职称证书、个人简历以及报名登记表上或个人简历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以上证件原件验证后均交回应聘者。
(4)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17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前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应的证书,否则取消资格)、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职称证书、个人简历、以及报名登记表上或个人简历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与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近期同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做成一个WORD文档,并将WORD文档命名为“2017年公开招聘+姓名+岗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指定的邮箱。
(5)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6)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学院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需面试的岗位招聘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同意,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可开考。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4.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5.资格审查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考试及考核
(一)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的考试方式采取直接考核和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持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2.采取直接考核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具有高级会计职称的,经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3.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照招考岗位与应聘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4.对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及同意,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5.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面试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化面试试题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编写印刷,并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每考场面试考官7人,严格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的规定组成。
7.面试方式。
(1)财务管理人员岗位面试。
附件1计划表中编号2的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面试考官对应聘人员进行结构化现场提问,100分制评分,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教师岗位面试。
附件1计划表中编号3-编号6的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100分制评分,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8.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前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9.每一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宣布成绩后,考生在成绩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当天公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网站(广西粮食网)“通知公告”栏及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上。
(二)考核。
直接考核的岗位,人员经核准后可直接进入考核程序。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的形式及内容根据我院公开招聘考核工作方案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七、确定人选、体检、公示与聘用
(一)对经面试、考核的对象,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录用人选。
(二)体检。拟聘人员由我院组织统一到南宁市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三)公示和聘用。上述程序结束后将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对拟聘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主管部门核准,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八、聘用待遇
经公开招聘,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人员,工资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具有真实单位、姓名的检举和申诉控告,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核实查处。
(四)违纪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